多地公布医疗反腐举报方式 有实名举报也有当事人称被"诬告"
发布时间:2023-08-13 07:51:21 文章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近日,一场医药反腐风暴席卷全国,二十多个省份发声,多地公布举报方式

近日,一场医药反腐风暴席卷全国,二十多个省份发声,多地公布举报方式。

行业内应声而起,同事联名举报、妻子实名举报……但是,举报的洪流里却掺杂了不少泥沙,有被举报的医院书记称自己被诬告。更有甚者,在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

当医疗反腐从“精准打虎”迈向“广泛拍蝇”,不少滋生在暗处的腐败行为浮出水面。但是,不应存在别有用心的人借此浑水摸鱼,进行不实举报甚至是诬陷,干扰合理医疗行为。


【资料图】

20多个省份发声

多地公布举报电话

这场医疗反腐风暴正在席卷全国。

据媒体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11日,最近三周,至少有20个省份监管部门和纪委监委就反腐问题发声,要求深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部分省份的集中整治行动是由药监部门发起主导,也有多部门联合参与的行动。上海市卫健委、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药监局在内的13个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在2023年10月31日前,各医疗机构要重点围绕高值耗材、整治“红包”、回扣、医德医风教育等三个专项行动内容,开展行风建设工作的自查自纠。包括贵州、天津、西藏、山东、陕西、山西、云南、黑龙江、湖北在内的纪检监察部门均已对外发布消息,将配合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值得关注的是,内蒙古、四川、云南、重庆、北京、海南、山西、福建等八地还公布了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期间的举报电话。

同事联名举报

妻子实名举报

自各地陆续公布举报渠道,自下而上的举报也逐渐浮出水面,被举报的不仅有医院一把手,也包括了一线的科主任。

8月8日,中南大学湘雅三院呼吸科主任医师孟婕遭9名医生联名举报,内容涉及放任无资质学生单独为患者检查并致2位患者死亡,伪造文书、私设小金库、打压排挤同事等。

湖南省卫健委通报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正对相关情况逐一进行核实。随后,孟婕被停诊。

另一边,深圳市南山医院整形科医生刘飞遭到妻子实名举报,妻子称刘飞每年拿药品回扣达十几万元;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患者的购物卡、贵重首饰、名茶名酒、医药代表的现金等;未备案注册就去医疗机构执业;出轨成瘾等。并称她掌握刘飞灰色收入的原件以及移动硬盘等证据。

8月12日下午,深圳市南山区卫健局通报称,纪检监察机构已介入调查。

医院书记遭举报

当事人称是诬告

8月10日,一份题为《举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书记兼院长邓启文严重违纪违法》的举报信在网络流传,被举报的是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南山医院)党委书记邓启文。19页的举报信里写道,该党委书记存在生活纪律、串换医用耗材、骗取医保资金等问题。

而后,被举报的邓启文在8月10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在管理过程中得罪了很多人,这是诬告,已经报警。

举报信中的相关人员在采访时表示,信件内容与他无关,看到消息后很吃惊。

8月10日,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表示,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健康局已收到前述举报信,目前正在了解情况,暂时还没有最新进展。该工作人员说,他们也是今天(8月10日)收到举报信的,具体来源不清楚。

退休专家贪腐1.5亿元?

网传金额和实际有出入

再来看一则有反转的新闻。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退休老专家朱某被查的消息受到广泛关注。原因在于一个巨额数字:网传消息称,从朱某的家中查出1.5亿元,包括4000万元现金、20套房子、30斤黄金。

8月10日,当地卫健委回复,称朱某正在公安系统的处理之中。媒体记者也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朱某半年前就已经被有关部门采取留置措施,但这组巨额的网传金额,和实际情况有出入。

当地媒体发布辟谣内容称,近期有人在社交网络、自媒体平台发布严重失实信息,引发大范围传播扩散,谣言不断升级发酵,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律师

捏造事实伪造举报材料致不良后果属于诬告陷害

的确,近期的医疗反腐动作之大、力度之强,已经从“精准打虎”迈向“广泛拍蝇”,不少滋生在暗处的腐败行为浮出水面。但是,不应存在别有用心的人借此浑水摸鱼,进行不实举报甚至是诬陷、干扰合理医疗的行为。

不实举报会造成什么后果?华商报记者咨询了专业律师。

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国元说,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属于诬告陷害。我国纪检监察机关对属于诬告陷害的检举控告,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其次,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华商报记者 李新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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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蜀周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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