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6月河北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273人
发布时间:2023-07-29 21:38:48 文章来源:河北日报
河北省检察机关1至6月主要业务数据发布,“四大检察”呈现向好发展态势

河北省检察机关1至6月主要业务数据发布,“四大检察”呈现向好发展态势


(资料图)

河北日报客户端讯(记者桑珊)日前,河北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工作推进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1至6月主要业务数据,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呈现向好发展态势。

一、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273人;不捕14554人,不捕率50.5%。共决定起诉30813人,不起诉16534人,不诉率34.9%。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0%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5%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8%。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1207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111件。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4941件次,监督采纳率94.1%。

3.刑事抗诉。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201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96件,占审结总数的76.2%。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71件次,同期审判机关采纳率98.3%。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检察建议47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010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075人;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553件。

(五)办理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24人。

二、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358件,提出监督意见228件,其中提出抗诉3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95件。抗诉改变率100%,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79%。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38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8.5%。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62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7.7%。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提出的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81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1031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493件。

三、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81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采纳率100%。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08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9%。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26件,法院同期采纳率63.1%。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3年1至6月,共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81件。

四、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317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456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5861件。

(二)诉前整改情况。2023年1至6月,民事公益诉讼发出诉前公告395件;行政公益诉讼提出诉前检察建议4602件,98.3%的案件在诉前得到解决。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208件。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98.4%。

五、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53人,不捕907人,不捕率为66.7%。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910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534人,不起诉729人,不诉率57.7%。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659人,占审结数的45%。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054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适用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帮教活动2391次,心理疏导1629次,亲职教育2381次。

六、关于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

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63人。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为144人和139人。

七、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信访工作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21965件;重复信访2250件。受理刑事赔偿申请20件,决定给予刑事赔偿案件8件。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实际救助2332人。

八、其他工作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8632件。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1821件,占9.8%;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6811件,占90.2%。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15040件;民事检察类案件934件;行政检察类案件368件;公益诉讼检察类案件1913件;案件管理类案件356件;其他类案件21件。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3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2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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